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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刘宇伦,上海诺瑞斯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尼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吴征,周新明,李瑜琳,吴玉霞,上海雍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中优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优房地产集团成都有限公司,山西嘉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5-08-14]

(2024)沪74民初729号

    本院于2025年7月14日人民法院报第G133版发布的关于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诉被告上海诺瑞斯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尼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吴征、周新明等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的公告中存在笔误,现将该公告中的“上诉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就(2024)沪74民初729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更正为“上诉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尼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就(2024)沪74民初729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
 特此公告。

上海金融法院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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