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中青城(北京)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中青城投(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龚飞,贵州中农未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沪0105民初12604号
中青城(北京)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中青城投(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贵州中农未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龚飞:
本院受理原告范伦克供应链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与被告中青城(北京)旅游管理有限公司、中青城投(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农未来(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贵州中农未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龚飞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5年9月22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304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长宁区人民法院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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