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海盈亦优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5)沪0106民初252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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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李欣诉刘萍、李毅、第三人上海悦杉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盈亦优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朱其胜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5年10月14日上午9时15在本院第九法庭(总部)开庭审理,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静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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