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首页
机构设置
新闻资讯
司法公开
审判流程
裁判文书
执行信息
庭审公开
执行法官接待安排
法治化营商环境
诉讼服务
辖区法院
首页
>>
送达公告
送达裁判文书
[2025-08-30]
(2025)沪0114民初13081号
马维琦:
本院受理原告薛辫晓与被告马维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沪0114民初1308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嘉定区人民法院
2025年8月30日
关闭页面
您是第995608539位访客
版权所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 2006-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9049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