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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裁判文书
[2025-08-30]

(2025)沪0114民初11903号

王成灿:
    
本院受理原告韩玉兰与被告王成灿、深圳货拉拉科技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沪0114民初1190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嘉定区人民法院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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