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诉状副本——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上海远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协信远达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吴旭
(2025)沪74民特75号
上海远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吴旭: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陈靓与被申请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上海远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协信远达商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吴旭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已审查终结。上诉人陈靓就(2025)沪74民特75号民事裁定提起上诉。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送达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上海金融法院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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