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执行公告
送达执行裁定书——何平
[2025-09-05]

(2025)沪0109执恢213号

何平:
    本院受理张继华诉何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张继华申请执行(2022)沪0109民初2802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上海市虹口区北宝兴路529号)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虹口区人民法院
2025年9月5日
关闭页面
您是第996543657位访客
版权所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 2006-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9049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