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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执行评估报告书——何平
[2025-09-05]

(2025)沪0109执恢213号

何平:
    本院受理张继华诉何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人张继华申请执行(2022)沪0109民初2802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委托上海大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沪E64672车辆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已作出沪大宏评报字(2025)第2182号评估报告书。自发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价格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虹口区人民法院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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