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李响,李明强,汪靖,胡桂龙,李军
(2025)沪73民初113号
李响、李明强、汪靖、胡桂龙、李军:
本院受理原告王娜与被告李响、李明强、汪靖、何日华、胡桂龙、李军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李响、李明强、汪靖、胡桂龙、李军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2025年11月19日15时05分在本院第六法庭(上海市浦东新区年波路88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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