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沪73民初996号
上海悦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吴波罗、王译乐: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呸喽呸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悦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吴波罗、王译乐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2025年11月19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年波路88号)第二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