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沪0107民初55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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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亲觅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诉被告河源市源城区真达汽配修理厂、被告潘真、第三人河源市逸成贸易有限公司、第三人深圳前海首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5)沪0107民初55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21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普陀区人民法院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