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海开名舞蹈艺术工作室,朱开
(2025)沪0105民初25945号
上海开名舞蹈艺术工作室、朱开:
本院受理原告葛琰与被告上海开名舞蹈艺术工作室、朱开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5年12月1日下午15时30分在线进行审理,在线庭审进入方式可以联系法官(电话:52574999*16250),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宁区人民法院2025年10月9日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