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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诉状副本——上海伽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邵秋雨,金嘉辰,王怀甲,上海巫浦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25-10-11]

(2025)沪0120民初11000号

上海伽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邵秋雨、金嘉辰、王怀甲、上海巫浦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上海玉楼冷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伽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邵秋雨、金嘉辰、杨明建、王怀甲、第三人上海巫浦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因你们住所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被告杨明建提起上诉。被告杨明建上诉请求如下:请求判令撤销(2025)沪0120民初11000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依法改判上诉人杨明建无需对上海巫浦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责任。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奉贤区人民法院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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