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沪7101民初556号
陆谓舜、王美英、陆蓉:
本院受理(2025)沪7101民初556号原告上海芙蓉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韩从众、陆谓舜、王美英、陆蓉追收抽逃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补充证据及询问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2时在本院十九法庭组织证据交换,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联系人:梁峙涛、肖雯
电话:(021)51237000转分机37031、37215
邮寄地址:上海市石龙路555号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庭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