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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上海盈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善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善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5-11-26]

(2025)沪0106民初21676号

上海盈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善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善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嘉兴市锦凡化工有限公司诉上海盈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善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善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善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1月12上午9时00在本院第九法庭(总部)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静安区人民法院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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