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上海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沪高法〔2025〕317号)要求,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表彰一批在上海法院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经集体研究,拟表彰10个先进集体、90名先进个人。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4日
公示电话:021-64747617
来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8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