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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严军
[2025-12-19]

(2025)沪0112民初26992号

严军:
    本院受理王迎诉严军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6年2月11日下午13时45分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99号)第三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闵行区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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