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沪0106民初354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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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欢欢喜喜(天津)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诉上海驷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驷驿影视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沪0106民初354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静安区人民法院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