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沪0112民初44217号
长沙数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院受理上海哥瑞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诉长沙数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长沙数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沪0112民初44217号民事判决书。该民事判决书的要点为:一、被告长沙数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上海哥瑞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合同款237,600元;二、被告长沙数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哥瑞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158,400元;三、被告长沙数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确定的款项在被告长沙数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不能清偿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闵行区人民法院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