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裁判文书——上海小华园服装综合商场,陶培忠,陶国强,刘杏娣
(2025)沪0106民初33666号
上海小华园服装综合商场,陶培忠,陶国强,刘杏娣: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北欣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小华园服装综合商场及第三人沈国民、第三人陶培忠、第三人陶国强、第三人刘杏娣、第三人陈永红、第三人王敏华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2025)沪0106民初336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静安区人民法院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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