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裁判文书——上海菲戈恩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黄昊
(2025)沪0106民初22149号
上海菲戈恩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黄昊:
本院受理原告常德智能制造装备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被告上海菲戈恩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黄昊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2025)沪0106民初221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静安区人民法院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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