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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诉状副本——上海盈亦优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6-05-12]

(2025)沪0106民初25281号

上海盈亦优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欣诉刘萍、李毅、第三人上海说杉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盈亦优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朱其胜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上诉人刘萍就 (2025)沪0106民25281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静安区人民法院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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