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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执行评估报告书——蒋志栋,朱青
[2026-05-26]

(2025)沪0115执恢2025号

蒋志栋,朱青:
    本院受理郭永明申请执行蒋志栋,朱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委托上海大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被执行朱青持有的安徽林海九天投资有限公司额度35%的股权进行评估,已作出评估报告,该标的股权评估价格为人民币0元。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发公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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