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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韩正书记、周强院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通知
[2018-08-13]

沪高法201533

 

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海事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本院各部门:

124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共上海市委在上海隆重举行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大会,并于会前亲切会见了邹碧华同志的亲属,韩正书记、周强院长分别向邹碧华同志的妻子唐海琳颁发了荣誉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徐泽洲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姜平同志主持。会议播放了邹碧华同志的事迹短片,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徐泽洲分别宣读了追授表彰决定。韩正书记、周强院长分别发表了重要讲话。

在追授命名表彰大会上,韩正书记首先代表中共上海市委,向邹碧华同志表示沉痛哀悼和崇高敬意。韩正书记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上海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邹碧华同志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邹碧华同志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理想信念,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自觉服从国家大局,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学习他崇法尚德、坚守法治的价值追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切实提高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学习他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优秀品格。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迎难而上、不计毁誉,无私无畏、克难攻关,刻苦钻研、勤奋学习。学习他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向往、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积极主动地为群众谋利办事,管好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永葆共产党人的清正廉洁。学习他乐于奉献、忘我奋斗的崇高精神。把人生价值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部心思和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心无旁骛抓发展,雷厉风行干工作,身先士卒做表率。韩正书记强调,邹碧华同志以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无比热爱、对事业的无私奉献,为我们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与推动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新业绩。

周强院长在讲话中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是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大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全面推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邹碧华式的好干部、好法官。向邹碧华同志学习,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胸怀大局、忠诚履职、勤勉敬业。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始终保持改革的信心和定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与时俱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进步。要始终坚持学习钻研,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要始终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保持司法廉洁,树立起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为认真学习贯彻韩正书记、周强院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韩正书记、周强院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对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时代意义的认识

1、要深刻理解韩正书记、周强院长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韩正书记、周强院长的重要讲话不仅是对邹碧华同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也是对新时期政法系统和政法干部队伍提出的新期望和新要求,为上海法院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对上海法院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2、要充分认识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时代意义。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特别是在进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司法改革的先行者。他对党无限忠诚,对人民无比热爱,对审判事业尽心竭力,牢固树立并始终不渝地实践了共产党员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公正为民、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崇法尚德、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展现了当代人民法官和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的光辉形象,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

3、要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领导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全市法院广大干警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和韩正书记、周强院长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对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活动的要求上来,深刻领会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所蕴含的时代内涵,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自觉向邹碧华同志学习,人人争做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好干部,努力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掀起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新高潮

1、举行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专题学习会。全市各法院要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和韩正书记、周强院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最高法院、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追授邹碧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决定,党组(班子)成员带头交流学习体会;要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学习,不断强化公正为民、敢于担当的意识,把依法办案的职业理想与深入促进司法改革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结合起来,激励干警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全面提升自身素质。

2、召开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公正为民、敢于担当,查找不足激励前行。一是对照邹碧华同志坚定的理想信念、忠于职守的政治本色,查找自身是否时刻将党的事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心上,真正做到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二是对照邹碧华同志“公正为民、崇法尚德”的职业精神,查找自身是否时刻恪守职业良知,将公正为民紧密融入到执法办案中。三是对照邹碧华同志“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职业品格,查找自身是否正确对待个人得失和毁誉,牢固树立改革意识、大局意识,支持改革、推动改革。四是对照邹碧华同志“追求卓越、乐于奉献”的职业情怀,查找自身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3、采取多种形式弘扬传承邹碧华同志高尚品格。高院将组建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宣讲报告团,真实展现邹碧华同志公正为民、敢于担当的形象,报告团拟于23月上旬,分别在系统内外举行报告会,同时中央媒体组织大规模宣传报道,各法院要及时组织学习,认真进行研讨。

4、各法院要结合本院实际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学习宣传邹碧华同志的工作理念、先进事迹、崇高精神和工作方法,不断将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举行“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讨论会,召开缅怀追思会,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开展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演讲会,用生动流畅的语言、真挚自然的情感、鲜活感人的事迹,生动诠释邹碧华同志公正为民、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崇法尚德、乐于奉献的精神。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建立法院内网专栏、创办《政治工作》学习专刊、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增进干警交流,深化活动效果。

三、要把学习活动转化为动力,推动上海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和韩正书记、周强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活动转化为强大精神动力,努力推进上海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1、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市法院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和韩正书记、周强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将坚定信念、公正为民的职业精神融入到执法办案中,公正高效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化解好每一起纠纷,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

2、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好司法改革各项任务。当前,司法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深水区。全市法院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始终保持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意识,知难而进、攻坚克难,深入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等司法改革五项试点任务,妥善调整好各方利益,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警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完成好司法改革各项任务,与时俱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进步。

3、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法院队伍。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和韩正书记、周强院长的重要讲话对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市法院要将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邹碧华同志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体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遵循职业道德,恪守职业良知,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

各法院学习贯彻情况,及时报高院政治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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