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首页
机构设置
新闻资讯
司法公开
审判流程
裁判文书
执行信息
庭审公开
执行法官接待安排
法治化营商环境
诉讼服务
辖区法院
首页
>执行公告
执行公告——向重明鸟(宁波)科技有限公司送达执行结案通知书等
[2024-04-03]
(2024)沪72执56号
重明鸟(宁波)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凯玛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与余姚市华伦进出口有限公司、重明鸟(宁波)科技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3年6月25日作出(2022)沪72民初118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上海凯玛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4年2月26日依法立案执行。现向你司公告送达执行结案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海海事法院
2024年4月3日
您是第983715955位访客
版权所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copyright© 2006-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09049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