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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执行评估报告书——北京保路驰宏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姜宏,唐山唐潮汽车装备有限公司,姜鑫宽
[2023-10-30]

(2022)沪0115执685号

北京保路驰宏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姜宏,唐山唐潮汽车装备有限公司,姜鑫宽:
    本院受理大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北京保路驰宏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姜宏,唐山唐潮汽车装备有限公司,姜鑫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依法委托上海科东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对唐山唐潮汽车装备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园区、高新大街以东、中日七道以南的土地进行评估,已作出评估报告,该标的土地评估价格为人民币1026万元。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发公示之日起,经过15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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