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沪0114执异15号
林森林、上海真良心新媒体科技中心:
本院受理原告王文亮诉被告上海真良心新媒体科技中心与第三人林森林肖像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5)沪0114执异15号执行裁定书。该执行裁定书要点为:
追加林森林为被执行人,林森林以其个人财产对(2023)沪114民初2143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上海真良心新媒体科技中心所负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复议于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特此公告。
嘉定区人民法院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