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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告——朱培敏
[2025-07-23]

(2025)沪0113执7550号

朱培敏:
    
     因你未履行(2024)沪0113民初2433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陶丽丽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后执行中作出的法律文书,如: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等决定书,查封、扣押、冻结、划扣、扣留、提取、拍卖、变卖等裁定书,以及评估报告等法律文书,情况没有变化的,不再另行公告送达。

宝山区人民法院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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