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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贵州民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罗甸县兴阳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5-08-12]
(2025)沪0104执异325号
本院于2025年7月31日刊登在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公告网版的受送达人为贵州民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罗甸县兴阳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中,其中“上诉人聚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就(2025)沪0104执异325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更正为“复议申请人罗甸县人民医院就(2025)沪0104执异325号执行裁定书提起复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复议申请书副本。”,特此更正。
徐汇区人民法院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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