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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执行通知书——上海正居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2021-06-16]
(2021)沪0107执2949号
上海正居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杭州达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诉上海正居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杭州达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20)沪0107民初24395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沪0107执2949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普陀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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