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沪0117执8550号
张轶珺,上海骏合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张玉峰,上海骏合金控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彦鸿实业有限公司,张伟,上海合挚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大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因你未履行(2020)沪01民终1192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莫丽华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后执行中作出的法律文书,如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等决定书,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扣留、提取、拍卖、变卖等裁定书,以及评估报告等法律文书,情况没有变化的,不再另行公告送达。
松江区人民法院2021年11月24日